突击检查!隔壁老王家的“锅盖”被端!
浏览:1378 发布日期:2016-04-22

      你听说了吗?
  隔壁家老王的“锅盖”
  天线被端了!
  
  为什么?为什么?
  
  想知道这是为什么?
  看下面你就清楚了!
  
  嗯嗯!好的!
  
  近日,斗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开展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排查治理工作。
  突击检查!隔壁老王家的“锅盖”被端!
  4月18日至19日,斗门区文广新局执法人员会同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斗门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对井岸镇和白藤街道办辖区内的14家酒店宾馆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对酒店负责人发送《关于集中开展整治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行动告知书》,并对酒店工作人员宣传有关卫星接收设施的法律法规。
  
  检查期间,执法人员对发现的2家涉嫌擅自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酒店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要求酒店负责人限期拆除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
  
  温馨提醒
  下一步将加大宣传和整治力度,并会同国保、公安、旅游、广电网络等相关部门继续深入开展整治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工作,创造良好有序的社会政治环境。
  锅盖卫星电视不给用?
  “收看电视节目擅自使用大锅盖、卫星锅都不符合规定,同时,危害还十分大。市民应选择用正规渠道收看有线电视。”国务院第129号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五条,明确指出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内贸易、广播电视和电子工业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销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九条指出,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如有特殊情况,个人确实需要安装和使用的并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规定的许可条件的,必须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中指出,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近两年,未经许可非法销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已造成了我市广播电视市场秩序混乱,对个人和社会造成极大的信息安全的公共危害。“大锅盖”安装人员野蛮施工严重,会破坏我市楼体暖房墙面和住宅的防水设备,造成墙皮脱落,墙体开裂。由于年久失修,一些“大锅盖”松动,威胁居民安全。
  私装的“大锅盖”大多数由金属制成,特别容易成为雷击的重点对象,轻则电视受损,重则发生火灾或危及人身安全。
  现在知道为什么不给装了吧!
  为了安全,小编还是建议你去装
  家庭电视机顶盒吧!!
  来源:斗门文化、综合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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