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警方抓捕非法经营网络电视团伙 涉案1.3亿
浏览:3075 发布日期:2016-03-29

本版文字 晨报记者 陈小斌
  通讯员 厦公宣
  经过两个多月的侦查,2015年11月30日,厦门市公安局在公安部治安局和省公安厅的指挥和支持下,成功侦破“2015.09.10”非法经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查获大量作案工具,缴获大量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涉案金额达1.3亿元。同时,梳理并提供给全国20余省成案线索数十条,抓获犯罪嫌疑人146名,带破案件101起。近日,市公安局对该案件作了通报。
  据悉,该案是全国首起成功追查到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大陆代理人、实现全链条打击的案件。
  [抓安装人] 2015年9月14日
  4天抓获“非法电视”施工队
  2015年9月10日,厦门市公安局接到福建省公安厅批转的案件线索:有人在厦门从事经营非法电视网络业务,数额较大。
  该案件引起厦门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联合厦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福建省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等部门开展侦查工作。
  通过摸排调查,嫌疑人韩某忠和何某龙渐渐浮出水面,他们通过网络发布广告,在厦门安装非法电视网络。掌握了该犯罪事实后,2015年9月14日,专案组民警在湖滨南路、世贸商城将韩某忠(男,34岁,福建省龙岩市人)、何某龙(男,39岁,福建省云霄县人)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从接到案件线索到抓获犯罪嫌疑人,专案组仅用了4天时间。
  [抓上线] 2015年10月29日
  深挖追查小区域代理商
  韩某忠和何某龙仅仅是工程队人员,主要负责提供上门安装设备服务,属该犯罪团伙最低层级。经调查,专案组发现这两名犯罪嫌疑人有共同的上线经营者:藏身泉州的郭某吉和郭某地。
  10月29日,专案组民警循线追击,在泉州市丰泽区抓获郭某吉(男,37岁,福建省永春县人)、郭某地(男,39岁,福建省永春县人),仓库里上千台相关设备被警方查获。民警表示,郭某吉是非法电视网络的小区域代理商,此前其有广电行业相关从业经历,郭某地主要负责发货、设备维修和维护仓库等。
  而隐藏在郭某地和郭某吉背后的,还有上家经营者。
  [抓“老板娘”] 2015年11月25日
  蹲守半个月抓获“老板娘”
  为了进一步深挖背后的上线经营者,在福建省公安厅的指导和协调下,专案组奔赴广东省深圳、东莞和湛江开展案件侦查。在三地警方的大力支持下,专案组对张某文、赖某森等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非法经营情况及组织关系开展深入的调查取证。专案组辗转广东、上海,行程数万公里,历时一个多月,收集了大量证据,最终查明张某文、赖某森等人销售非法电视网络设备和开卡续费服务的违法犯罪事实。
  去年11月中旬,专案组发现张某文的一辆小轿车停在广东某住所楼下,民警遂在一处疑似其住处的对面租了一房子,进行蹲守。但调查一个礼拜左右,发现张某文在前不久搬走了。
  随后,专案组跟随张某文车辆行踪,追查到其在东莞中堂镇购置的豪宅。11月25日,专案组在东莞中堂镇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文(女,41岁,新疆塔城人),在其住处缴获大量涉案设备和单据。根据张某文交代,民警于11月27日在东莞常平镇抓获为其转移赃款至境外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兵(男,36岁,江西省吉安市人)。
  而事实上,最大上家其实是张某文的丈夫赖某森,张某文只不过是赖某森在大陆的“代言人”。
  2015年11月30日 [抓“老板”]
  幕后上家来厦“捞人”被抓
  为了将赖某森捉拿归案,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放出“风声”:将张某文带回厦门做进一步调查。另一组则留在广东,暗中等待赖某森的到来。
  2015年11月29日,专案组民警发现张某文的车不见了,该车只有两把钥匙,一把在张某文手中,另一把在赖某森身上。由此,民警初步判定,赖某森回来了。专案组发现赖某森驱车上高速公路,往福建方向开去。
  专案组遂驱车上高速公路,一路冒雨狂追,但途中车子突然爆胎导致无法继续再追。于是,专案组与在厦门的民警取得联系,发现赖某森真的来厦门了。11月30日,民警发现其车停在厦门某酒店的马路边,随后将赖某森(男,55岁,台湾新北市人)成功抓获。
  原来,赖某森在2015年10月底就离开大陆,11月,他本想偷偷来到厦门,找朋友花点钱将其老婆“捞出来”,不想自己也栽了。
  目前,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赖某森、张某文、郭某吉等10人已被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揭秘
  幕后“老板”
  出狱重操旧业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赖某森于1999年就到大陆经营台湾某直播卫星电视公司(以下简称:某电视公司)的相关业务。2002年,赖某森因非法经营被东莞警方抓获,并判处有期徒刑。
  2008年刑满释放后,赖某森又重操旧业,与其妻张某文一起直接受雇于某电视公司,在大陆拓展业务。2009年底,为逃避打击,赖某森出面与某电视公司商谈代理销售卫星电视设备销售及开卡续费并签订协议,自己退居幕后,大部分时间都在境外,由其妻子张某文出面在大陆负责经营。
  自2009年年底以来,张某文在广东省东莞、深圳等地使用QQ和电话联系的方式向全国各地批发、零售某卫星电视设备和开卡续费服务,并使用其本人和他人的银行账户收取客户的货款。现查明涉案金额达1.3亿余元。
  资金“洗白”
  再流出境
  资金有何流转通道?据了解,张某文在大陆从事非法电视网络设备销售和开卡续费的业务,所得货款均通过非法途径兑换成美元后汇给某电视公司。
  2012年年底,张某文因资金出境通道受限,在赖某森的联系和帮助下,找到赖某森的朋友刘某兵,提出由刘某兵将人民币货款兑换成美元汇给某电视公司,赖某森从中提供担保,双方达成合作协议。2014年至2015年期间,张某文共向刘某兵汇款人民币800余万元。
  相关链接
  “非法电视”
  内容涉黄涉暴
  据民警介绍,“非法电视网络”含有大量色情淫秽、暴力恐怖、邪教邪说等违法违规内容,在大陆销售和使用都属于违法。
  经营“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可谓暴利行业,据办案民警介绍,批发零售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及开卡费用约800元,而终端客户购买安装费用为2500元至5000元,每年续卡费还需千元左右。安装人员、批发商、代理商可以从中层层获利,数额惊人。
  而且, 他们可以通过后台控制每张卡的使用时间,如果他们给用户安装的是“盗版卡”,客户交了一年的年费,但其实只能看几个星期或者几个月。
  (记者 陈小斌)
  (海西晨报)
  相关新闻:厦门日报-厦门网厦门
  警方缴获大量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
  文/图 本报记者 王玉婷 吴俊鸿 通讯员 厦公宣
  上周四,新华社报道全国打击整治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成效,透视“非法电视”黑色产业链。在报道全国各地打击多个特大案中,福建厦门“09·10”特大电视网络非法经营案也在其中。
  昨日,厦门警方首次对外通报此案。据介绍,去年11月左右,厦门市公安局在公安部治安局和省公安厅的指挥下,历时两个多月,辗转六地,行程数万公里,成功侦破“09·10”特大电视网络非法经营案,在广东、福建抓获以赖某森、张某文为首的犯罪嫌疑人10名,查获大量银行卡、电脑等作案工具,缴获大量境外卫星电视网络接收设备,涉案金额达1.3亿元。同时,通过审讯,厦门警方梳理并提供给全国25省成案线索数十条,抓获犯罪嫌疑人146名,带破案件101起。
  从数字上看,此项专项行动,全国公安机关立案查办相关各类案件为750起,涉案金额为3.2亿元,仅厦门警方破获这一起,涉案金额就达到了1.3亿元,超过全国案件涉案金额的三分之一。
  此外,据介绍,该案是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的第一批公安部督办案件,也是全国首起成功追查到境外卫星电视大陆代理人、实现全链条打击的案件,厦门警方得到公安部领导的充分肯定。
  先抓“小鱼” 安装工落网
  去年8月,全国对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大规模打击整治。9月10日,福建省公安厅转来一条线索称,有人在厦门从事非法经营境外卫星电视业务,数额较大。
  厦门市公安局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通过调查,专案组查明了韩某忠、何某龙两名嫌疑人。9月14日,专案组民警在湖滨南路、世贸商城将两人抓获。
  经审讯,两人负责厦门地区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的售卖和安装,也就是“安装工”,在整个违法犯罪“生物链条”中,属于最底层;不过“鱼”虽小,却成了整个案件的突破口。
  顺藤摸瓜 批发商被捕
  专案组民警进一步调查,很快发现两人有共同的供货上家——位于泉州的批发商郭某地。
  10月29日,专案组民警马上追击至泉州市丰泽区,在一处出租房内,抓获批发商郭某地、郭某吉两兄弟。
  原来,哥哥郭某地曾在电视广告行业工作过,有相关经验,不仅提供发货,还兼顾维修服务。两人的身份是区域批发商,负责泉州、厦门等闽南一带的“生意”。
  直奔广东 锁定“大陆代言人”
  11月初,专案组民警奔赴广东省深圳、东莞、湛江等地,收集大量证据,终于锁定核心人物张某文的身份。
  11月25日,在东莞警方的协助下,专案组民警在东莞一处豪宅内,将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售卖的“中国大陆总代理”张某文抓获,缴获大量涉案银行卡。
  “我们发现,单单一张银行卡内,是近千万元。”民警补充说。
  深入调查 抓获资金周转人
  专案组民警深挖发现,张某文的资金流向十分奇怪,经常通过一家境外公司转移,兑换成美元,最后成功出境。
  专案组调查后,抓获张某文的同伙刘某兵。原来,张某文的违法犯罪所得要出境,刘某兵通过境外公司中转。然而,天下没有免费午餐,2014年至2015年期间,张某文共向刘某兵汇款人民币800余万元。
  引蛇出洞 境外主谋送上门
  抓到钱“中转站”嫌疑人,幕后主谋也渐渐明晰,就是张某文的台湾籍丈夫赖某森。不过,他常年居住在境外,抓捕困难,如何引蛇出洞呢?
  专案组民警想了一个办法,以通知家属的方式,直接电话告诉张某文的亲友:厦门公安机关通知你,张某文因为非法经营被抓……“通知家属的话,信息一定会传到赖某森那里。”经办民警告诉记者。
  不出所料,赖某森很快从境外回深圳,然后走高速进入厦门,专案组在厦门设伏,将自投罗网的赖某森抓获。后来,赖某森自称,他此次专程来厦门,是准备来活动“关系”,营救老婆张某文。
  自此,从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安装工,到隐藏在境外的幕后主谋,厦门警方实现五级全链条打击。
  【揭秘】
  怎么经营?
  获取“大陆代理权”
  全国招募地区代理
  赖某森1999年进入大陆非法经营卫星电视相关业务。2002年,因非法经营被东莞警方抓获,并判处有期徒刑8年。2008年刑满释放后,他又重操旧业。2009年,赖某森与原公司商谈代理业务,由其妻出面在大陆负责经营。赖某森拿到代理权后,在全国各地招募地区代理,形成涉及25个省市的巨大销售网络。
  为何非法?
  设置成人频道
  提供未经许可节目
  赖某森通过开户等形式,向客户提供未经相关部门许可的电视节目,进行收费。
  为了吸引客户,这个犯罪团伙还提供了含有大量色情淫秽、暴力恐怖等内容的电视节目。从警方缴获的一些资料中,记者看到地区代理商在网上打的小广告:开户可接收上千个电视节目,包括5个成人频道。
  如何暴利?
  安装一套设备
  至少暴利三千
  安装一套接收设备,获利多少?据经办民警介绍,第一级的安装工韩某忠,给客户安装一套设备,需要2500元到3500元之间,加上开户,每年700到1200元。也就是说,设备加上开户,大概要3000元至4000元。而友情价跟亲戚朋友安装,又是另外一个价格——设备,不到500元,开户又打折,总的不用1000元。
  “一个需要三千元到四千元,一个不用一千元,仅仅一个客户,这其中两千元到三千元就是暴利。如果放在全国,这个数字更加惊人。”经办民警介绍,初步调查,这个案件涉案1.3亿元,而具体的还在进一步深挖中。
  【警方提醒】
  “锅盖”非法
  市民发现可举报
  在网络和现实中,经常能看到这样的广告词:一个小小电视盒子,一个“锅盖”接收器,就可接收境内外、上千台卫星电视节目。这些电视盒子、接收器,大多是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
  警方提醒:这些设备和节目,市民们不要去开通,发现售卖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的线索,可向文化管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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