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火箭商业发射谈判秘闻)
1984年4月8日,中国运载火箭成功发射了第一颗同步通信卫星。一批航天人觉得,既然中国已经能够承担此类任务,何不走出国门,到国际市场承揽业务?
1986年,美国“挑战者”号航天飞机发射失利,“大力神”火箭亦发射失利,打乱了其航天计划,几十颗已经签订发射合同的卫星用户,要么推迟发射,要么重新寻找发射服务商。全球有发射能力的国家都准备大干一场。时任航天工业部预研局局长乌可力等人觉得,时不我待。 1986年4月,中国商业发射代表团前往美国进行有关卫星发射的商务接触。
然而,中国代表团面临的却是怀疑。有人甚至问他们,中国有没有自来水?虽然事实不像外方疑虑的那么惨,可当时中国的西昌发射场,的确还没有符合国际标准的卫星测试厂房,没有直达专机,连宾馆都没有。
1987年年初,中方在美国签订了第一份发射外星的正式合同,对方是美国特雷卫星联合公司。时任航天工业部科研局局长陈寿椿记得,当年双方签订合同后,特雷公司发现,自己无法再从银行获得贷款,相关手续在美国一再受阻。最终,公司被拖垮破产。
幸而,柳暗花明又一村。当时中方准备与特雷公司合作发射的卫星由美国休斯公司制造,特雷公司破产后,休斯公司又将卫星卖给总部设在香港的亚洲卫星财团,亚洲卫星财团最终同意中国火箭发射该卫星。
航天发射通常都有专业保险公司提供保险。中国进入国际市场时,以美国为代表的强国接连失败,保险公司损失惨重,不得不大幅提高保率。发射成本激增,双方谈判的难度亦会增加。而且,美国卫星出口,必须经国务院、国防部及武器出口委员会批准。也就是说,即便买卖双方签订了合同,卫星也不一定能运来中国发射。但中方的专用发射场正在紧张抢建,国家也为外星发射大开绿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担了经济保险业务,海关对入境卫星推出免检政策,这工程不做也得做。
最关键的是,竞争形势变了——1988年,全球发射了125颗卫星。苏联“暴风雪”号航天飞机首次发射成功;美国航天飞机恢复了发射。一些客户发生了动摇,国内的疑虑更是纷纷扬扬。在此之前,美方近乎赤裸裸地对中国航天领域的商业活动表示反对。美方谈判人员觉得,在国家力量支持下的中国火箭公司,构成了对西方私人火箭公司的威胁,且以低15%的价格扰乱了国际市场。中方回应说,中美之间的差距有目共睹。至于低价,是因为中国原材料价格较低,劳动力亦相对便宜。
1988年9月9日,美国国务院正式宣布:批准一项用中国火箭发射3颗美国通信卫星的计划。
摘自《老年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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