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澄:中星九号运营在即
在十一五期间,中国在西昌用“长征三号乙”运载火箭,将“中星九号”直播卫星发射升空,广播电视人奋斗了三十年的梦想终于实现了。但是,中星九号发射升空后几年的使用状况并没有达到大家的预期。“申请卫星时,对容量应用和商业运营的目标都是非常宏伟的”,可实际使用中,22个转发器只用了7个,非常可惜。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是1993年开始实施的l29号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中的限制。当时制定这一规定的出发点是为了限制个人接收境外的电视节目。而从2008年国内发射第一颗真正意义上的直播卫星之后,十几年前这一规定成为了直播卫星商用的一大限制。因这一规定的限制,在“村村通”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实行了“专管专控”的原则。在卫星接收设备的生产、销售等环节进行控制。据广电总局科技司副司长王联在CCBN2010论坛演讲中透露,为了向国内13亿用户提供广播电视这种公共服务,无线电视是解决城乡公共服务的基本平台或者基本网络。而有线电视网,是解决城镇居民个性化需求和提出更高要求,解决更多信息化服务的网络。而直播卫星是解决广大农村地区个性化信息化服务的主要手段。根据这样的布局,今后几年广电总局会按照这样的设计方式加大直播卫星对有线电视覆盖不到的地区的覆盖水平和服务水平。如果有更多的业务,甚至多发射几颗卫星都没有问题。这样的传播秩序和覆盖架构是未来几十年我们解决广播电视发展基本服务的体系。同时,广电总局也在制定相应方案,使直播电话通达不到的地区可以购买直播卫星服务,这套管理方案预计不久就会出台。2010年,张海涛同志在科技委会议上宣布,中宣部已经批准在农村没有通有线电视的村民,可以付费安装中星九号接收设备,而这部分付费用户将可以收看到中央3/5/6/8等付费电视节目。目前,中国有l0亿农民,其中能够看到有线电视的农户不到8亿,也就是说,有2'亿多农民愿意安装中星九号接受设备,市场前景还是很看好的。据了解,中星九号的商业化运营已经得到批准,将在2011年开始,首先通过试点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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